{{ $t('FEZ002') }} 教務處|
屏東縣政府委請光春國民中學辦理「屏東縣113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子計畫11-3國中非現職教師18小時學習扶助知能研習計畫」
一、依據「屏東縣113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子計畫11-3國中非現職教師18小時學習扶助知能研習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113年7月1日(星期一)至7月3日(星期三)。
三、辦理地點:本縣光春國民中學三樓會議室及分科教室。
四、參加對象:
(一)本縣代理代課教師(無教師證資格)欲擔任學習扶助方案教學人員且尚未取得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資格者。
(二)欲擔任學習扶助方案教學人員之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大學二年級以上(包括研究所)在學學生。
五、本研習採google表單分科報名,說明如下:
(一)報名時間:6月14日(星期五)至6月19日(星期三)。
(二)請擇一領域報名,同時報名兩個領域者,將由承辦學校視各科報名人數擇一領域錄取。
(三)國中國語文科https://forms.gle/fcqFnZRbtoQivWUq6
(四)國中數學科https://forms.gle/tZNv9JwnadzAZS7k6
(五)國中英語文科https://forms.gle/Heh22TF5Gmc8iSZSA
(六)因場地空間有限,不接受現場報名。另報名時身份別勾選為「大學生」者,為利報名資格之檢核,請於報到時攜帶學生證進行現場確認。
六、全程參與者核予18小時教師研習時數及核發研習證書,請研習人員於研習當日備妥貼足掛號郵資(36元)並書明收件人姓名及住址之A4信封(寄送證書用),每人備一信封,不接受合併寄出。。
七、研習當日同意核予參加人員、工作人員及光春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資源中心專責人員公(差)假登記。
八、檢附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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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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