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08908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保有學籍之癌症學子(30歲以內),曾獲該會頒發抗癌圓夢助學金者,若再次申請,該會保有決議獲獎資格之權利。
三、獎助金:每年不分年級及名額,每名助學金新台幣20,000元整。
四、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張副秘書長芝瑄,電話02-29178770分機12聯繫,或該基金會網站(https://www.ta.org.tw/)洽詢。
五、檢附旨揭原函、周大觀抗癌圓夢助學金頒發辦法及推薦申請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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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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