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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冠宸建設有限公司「冠宸建設有限公司助學金」申請辦法暨申請資料

{{ $t('FEZ002') }} 教務處|

冠宸建設有限公司「冠宸建設有限公司助學金」申請辦法暨申請資料

 

  • 源起:

有感於菩薩聞聲救苦的悲心願力,冠宸建設有限公司 董事長王國億先生長期以來已協助全台多所中小學亟需幫助之學子,更經常主動尋訪需要幫助之學校。冠宸建設有限公司將協助推動本市家境困難學生之助學金計畫,協助學子安心向學,特擬訂本辦法。

  • 目的:
  • 協助清寒學生安心向學
  • 避免學生課後校外遊蕩
  • 緊急突發事故協助與慰問
  • 對象:

市各公立國民小學及中學在學之清寒學生

  • 申請條件:
  1. 持有效期間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2. 持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
  3. 家庭經濟困難,需幫助並經導師認可者
  4. 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認可者
  • 補助項目/金額:
  • 安心向學:(學)雜費、早(午)餐費、書籍費、文具費、制服費(含書包)、

交通費…

  • 課後活動:課後輔導費(僅補助校內之學業相關輔導)
  • 救助金:急難救助金 (每位學童申請上限為$5,000)
  • 補助金額,請各校秉持覈實、彈性、救急之處理原則申請案件。
  • 本案核發之助學金皆須由學校代管,除急難救助金之外,不直接發放現金。
  • 本助學金申請專案為長期性質,每學期皆可申請。
  • 不予運用補助項目:

1.才藝/運動性社團相關費用:才藝教師鐘點費、社團費、競賽食宿及交通費、材料 費等。

2.教具設備、教學用平板電腦、投影機等。

    3.一日以上之校外教學及畢業旅行費用。

4.校外之課後輔導、才藝班費用。

5.現金發放之獎助學金

  • 申請/審查/撥款/核結作業

(一)原則上各校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受理申請(本次因較晚發文,故受理時間延至112/10/30截止,以郵戳為憑),並組成助學金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進行校內初審。

(二)申請者應填具申請表(如附表一),送交班級導師提請審查委員會審查。審查委員會依個案需求及補助金額予以需求性審查及建議助學金額,並做成紀錄。

(三)經審查符合者,請學校造具符合名冊(如附表二),併同審查委員會會議紀錄、學校聯絡單(如附表三),向主辦單位傳真或郵寄提出申請。

*主辦單位聯絡資訊:

      公司名稱:冠宸建設有限公司

承辦人員:李淯萱、季貴英、黃思芳、陳惠雪 小姐

地    址:新北市林口區東湖路2號

聯絡電話:(02)2601-9442

傳    真:(02)2601-9423

(四)主辦單位審核各校資料時,如需補充相關資料,將以電話聯繫各校承辦,

      補助金額將依主辦單位審核後金額為主。

      補助款金額核定後,會先將補助款開立支票寄給各申請學校後,再請申請學校依會計程序執行並將領據(統一收據)寄回主辦單位。

(五)本助學金為長期且持續性的公益計畫,申請學校於每學期結束後,應將本計畫補助款項之收支明細報表傳真至主辦單位辦理結案,並可申請下學期之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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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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