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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丹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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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本校新生招生核定之班級數、員額數及相關總量管制辦法

{{ $t('FEZ002') }} 教務處|

依據:「屏東縣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總量管制辦法」第6條規定

★本校為總量管制學校,112學年度屏東縣政府核定本校之新生

班級數及招生員額如下

年級

班別

萬丹國中112學年度試辦大學區

班級學生管制人數

班級數

人數

七年級(28人編班)

普通班

8

224

七年級(15人成班)

體育班

1

28

凡設籍萬丹鄉之學生,皆得就讀本校。

6月21日新生報到後,倘若報到繳件總人數超出核定總量管制人數(224人),其優先順位將由本校「學生入學審查小組」依據「屏東縣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總量管制辦法」專責處理。未能分發入學之學生依其意願輔導至鄰近未額滿學校就讀,或列入候補。

屏東縣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總量管制辦法(節錄)

7  

各校應依據本府核定之班級數及招生員額辦理招生,如登記入學員額超出

規定上限之學校應實施總量管制,並以下列優先順位辦理登記入學:

一、第一順位登記入學之學生如下:

(一)設籍該校基本學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或法定監護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設籍該校基本學區持有重大傷病卡者。

(三)設籍該校基本學區並經依法令認定之低收入戶。

(四)設籍該校基本學區父母雙亡者。

(五)經本府核定之身心障礙者。

二、第二順位登記入學之學生如下:

(一)與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並實際居住其設籍該校基

      本學區之自有房屋或租賃房屋者。

(二)該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三、第三順位登記入學之學生如下:

(一)持有護照及六個月以上居住證外籍人士或歸國定居華僑實際居住且設籍該校基本學區者。

(二)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且設籍該校基本學區者。

(三)設籍該校基本學區者。

(四)兄姐已就讀該校者。

前項第二款之學生登記入學時,屬自有房屋者應檢附設籍之房屋所有權狀

或房屋稅單影本;屬租賃房屋者,應檢附設籍之房屋租賃契約。

第一項第三款第一目之學生入學時應檢附護照或居住證影本;屬同款第二

目者應檢附派赴國外工作證明。

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如涉設籍先後事項者,以設籍日期較前之學生優先

入學,最後員額如有二人以上同日遷入學區者,採公開抽籤決定。

8  

實施總量管制學校學生入學順序,除依前條規定優先入學外,依設籍時間

先後順序登記入學,額滿為止。未能分發入學之學生依其意願輔導至鄰近

未額滿學校就讀,未額滿之學校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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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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