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110年8月17日(110)關字第013-6號函辦理。
二、有關該會「寶貝我們的希望」助學金專案,補助本縣國中、小貧困學童(依偏遠地區學校/特偏遠地區學校/原申請學校為優先),每年每人新臺幣4,000元助學金,今年度(110學年度)採定額人數,本縣補助170名學童,助學金分第一、二學期撥款(每學期各2,000元),優先使用於書籍費及代收代辦費,如有賸餘費用可使用於營養午餐、學用品、制服費、學校課輔費、學校舉辦的校外教學等,不得保留於其他學期使用或轉往其他方式結餘。
三、為落實助學金使用情況,該會於110學年度將隨機抽樣2-3所申請學校之(表五)助學金使用明細,及其相關所有憑證(收據或發票)正本或影本(需蓋有核“與正本相符”及經辦人員章),本府將另函通知抽樣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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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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