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萬丹國民中學

公告訊息

轉知新竹縣清寒助學金申請訊息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2年8月31日教學字第1121001467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自開學日起至同年(112)年9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四、申請時,請學校檢附以下表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1份。

(二)申請名冊各1份。

(三)「前一學期」即(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四)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1份。

(五)清寒證明文件1份,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六)全戶戶口名簿(影本)1份。

(七)德行成績 (無此項成績者以獎懲、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9-05|

{{ $t('FEZ005') }}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