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縣屏東市和平國小111年4月12日屏和國學字第1110001532號函辦理。
二、詳細資訊如下:
(一)時間:
1、第一日:111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40分。
2、第二日、第三日:111年5月26日至27日(星期四至五),上午8時20分至下午4時40分。
(二)地點:本縣恆春鎮大光國小。
(三)對象:語文及數學領域授課教師。
三、同意全程參與旨揭研習之人員核予15小時研習時數,請承辦學校依實際出席狀況核發,並落實簽到退機制。
四、承辦本案之學校工作人員(至多5人),同意核予研習課程期間公(差)假登記,如有課務得派代。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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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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