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方式及所備文件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3、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二)各級學校獎勵基準如下:
(1)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就讀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三)、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各階段獎學金金額如下:
(1)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5,000元。
(2)國民中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
(3)國民小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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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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