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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丹國民中學

公告訊息

轉知110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

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方式及所備文件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3、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二)各級學校獎勵基準如下:

(1)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就讀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三)、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各階段獎學金金額如下:

(1)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5,000元。

(2)國民中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

(3)國民小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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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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